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作为近期的社会热点,快播一案,本身承载着太多,技术、法律、人性……有关快播的爆发与迅速陨落,审理案件时产生的精彩辩词,各大媒体、自媒体对快播案的看法与争辩,网友们对快播一案的反应,快播一案,早已不是一场非黑即白的讨论。

快播事件回顾:从创建到被捕

2007年,深圳,一个10多平米的房间,王欣带着不足5人的团队开发出了快播。

2011年,快播成为国内市场上占有量靠前的播放器。

2012年,快播总安装量突破3亿,当时的中国网民总数约为5.38亿,这代表着,每两个中国网民中至少有一个安装了快播。

2013年11月,腾讯、搜狐、乐视、优酷等数十家视频网站和版权方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对快播的盗版采取技术反制和法律诉讼。年底,国家版权局对快播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2013年11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从查获的快播托管服务器中提取了29841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随后,快播从爆发式崛起迅速陨落,直线跌入谷底。

2014年3月,有关部门在对快播公司监测中发现大量淫秽色情视频,腾讯因版权问题再次向快播提起诉讼,称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快播移动端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辣妈正传》等24部作品将近1000集,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

2014年4月,快播宣布将关闭qvod服务器,北京市公安部门对快播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进行立案调查,并抓捕多名犯罪嫌疑人,王欣出逃。

2014年5月,快播公司被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深圳市场监管局送达对快播公司侵权行政处罚2.6亿元罚单。

2014年8月,王欣在韩国入关处被捕。

2014年12月快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深圳市场监管局的2.6亿元罚款并承担诉讼费。

2015年2月,快播公司王欣、吴铭等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1月7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快播公司及4名高管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

王欣:

技术本身不可耻。

快播是软件技术提供商,没有内容,不算内容平台商。快播不具备传统意义上的上传、搜索、发布功能,它的作用仅仅是给视频编码、编号,发布的功能是由第三方管理员实现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外界看到、然后传播,所以快播不具备传播属性。

我恨***。

“我恨***,他让我失去了很多客户。

***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小众的用户不能成就大事。

约炮不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货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

无法想象每天有上亿用户看淫秽视频。

新华社、人民日报、网信办发声

上个周末,新华社、人民日报和网信办分别针对“快播一案”给出了官方意见发表。

新华社:要对快播案“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

真理越辩越明。无论是公众的反应,还是基于辩论本身的意义,辩护方的充分准备依然值得“喝彩”。有了他们在每个环节上的较真,在每个细节上的“挑刺”,事件的本来面目才变得更加清晰。就算快播有罪,也不能剥夺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就算你相信快播有罪,也要为这个团队精彩的辩词报以掌声。暂且不论快播是否有罪,尊重程序、尊重辩护,这才是法治。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同样要看到直播的“重要气质”。先进的传播手段,让聚光灯下履职的代表不能怠职。直播正逐渐成为惯例,对于基层公诉人而言,应当直面挑战,充分准备。正因为要尊重对方“说话的权利”,哪怕是“狡辩的权利”,所以才更要认真履职。

人民日报:快播的辩词再精彩 也不配赢得掌声

事实是什么呢?无论是在快播被调查的阶段,还是庭审前后,有不少网民承认通过快播获取淫秽视频这个事实,认为尽管有很多播放软件可用,但选择快播就是因为它“无法替代”的作用。快播在几年中,因侵权等原因多次被处罚。当然,在审判中这些能否作为证据采用,是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在道理上需要厘清的一点是,面对这些,如果仅靠几句“精彩”辩词就说“快播不黄”,岂不是掩耳盗铃?面对这些,如果不加谴责反而视而不见甚至同情,岂不是咄咄怪事?

法律禁止的行为难道仅仅因为“愿打愿挨”,就可以合法化吗?正如王欣所说,做技术不可耻,但技术背后的人应该有是非,分对错。我们都应该尊重快播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过有句话也应该明白: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1月10日就“快播”案发表谈话称:

坚决支持对“快播”涉黄案进行依法查处。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服务的网站,都应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则。‘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已成为互联网业界和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大家必须共同遵守。

其他媒体们怎么看

建议快播CEO王欣被判刑10年以上;

关键事实存争议,快播王欣一案或现转机;

快播死了,但P2P是永恒的;

快播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所有网站都应对其传播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公开审理快播案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王欣是互联网“混沌年代”的代表;

技术无过,但快播公司及王欣等恐有罪难逃;

还有比较中立,正能量、乐天派给出看法的……

快播案:法治应该成为大赢家;

快播案公正判决将是中国法制与互联网的双赢;

一个快播案庭审,懂不懂法律的民众都在围观,看似简单的直播,却远胜过了N次的普法教育。

快播案所暴露出来的不仅是法官专业素质的问题,还有新技术带来的网络监管,司法落实、企业经营等一系列难题。

透视这场舆论大战背后,民意与司法、技术与法律的冲突,足可为网络时代的司法实践提供一个生动的样本。立法和司法如何应对突飞猛进的互联网发展?如何让网络技术既便利生活又无损于社会善良风俗? 快播案已经在网上聚集了众多的摆脱单一情绪化的专业讨论。

多年以后,真正会让民众受益的是“今日”快播案庭审所带来的法治透明和网络监管的进一步完善,到那时,掌声无需多辩,公道自在人心。

总之是众说纷纭,不过快播辩护方也迅速给出了应对政策:不会对网上的各种说法作出回应!

南都:庭审直播,有一种说法是公诉人被辩护人碾压,还有一种说法是辩护人的很多辩护是吸引舆论的诡辩术。您怎么看这两种说法?

赵志军:很正常,这个案子法院有现场直播,就是允许大家来做各种各样的评价,我们不受评价的干扰,我们只是依据对事实的理解和掌握,对法律的理解,作出我们认为最准确的判断。我们不会对网上的各种说法作出回应。

不过我要强调一点,不存在碾压公诉人的问题。因为这个案子之所以表现得律师抢眼一点,是因为这个案子的证据确实有比较多的漏洞,律师能说的东西多一点,并不是公诉人能力不够,而是没有更多可说的证据。

快播一案背后,有着太多案件之外的意义。

比如这个:快播案推动了视频正版化。

快播巅峰的那个年代,也就是信息大爆炸与免费至上的时期,网民只热衷于各种免费信息,购买行为实在少之又少。

2013年年底,各大视频网站处于版权大战之期,各大视频网站花大价钱买来的视频内容版权,却被快播免费分享了,这份“愤怒”促使他们难得地组成了一个联盟,最终一致讨伐快播。此次快播涉黄案审理中莫名躺枪的乐视,也是当年起诉队伍其中一员。

反观现在,各大视频网站虽仍竞争激励,但也都纷纷利用版权内容积累了足以存活的流量,并开始尝试创造内容、各种改革,以从中谋取新的变现方式。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到底是谁举报的快播,有人说是腾讯,有人说是乐视,乐视后来“辟谣”说,只是举报了盗版侵权,与涉黄无关……然后,乐视CEO贾跃亭还是被网友们攻陷了:

有关王欣惊人语录也曾刷爆朋友圈,最后,请大家跟随小编的步伐进入轻松一刻环节。

[王欣]:我谈自己的想法,公诉人列举了这么多证据,在我看来有很多常识错误。公诉人通过搜索关键字说明快播和***有关系,这是不合理的,约炮不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货也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小众用户不能支撑一个成功产品。

[公诉人]:通过搜索快播+淫秽关键词比通过搜索百度+淫秽关键词的结果要多。

[王欣]:毫无意义,你也可以通过搜索QQ+淫秽关键词,看看有多少结果。

[辩护人]:播放器是什么,暴风影音是播报器,刚才鉴定人用的完美解码也是播放器。播放器针对某类或者某几类的视频格式,不能因为快播只对要求某种格式播放,就说明快播放任淫秽视频传播,这是不合理的。

[辩护人]:公诉人说为什么快播不改进业务,那为什么QQ和百度不去更改业务?不去终止微信业务,不去终止qq业务?因为技术是没有标签的!

[辩护人]: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了,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不能因为说有人用电脑犯罪,那就说电脑公司犯罪,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社会必定大乱!

[辩护人](王欣的律师):做了这么多年律师,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想给被告人喊个冤~

[辩护人]:公诉人刚才说做不到为什么***型?手机天天短信***,咋不要求中国移动转型啊?

[辩护人]:不能因为快播公司能播放淫秽视频,就说快播公司传播淫秽视频。

[辩护人]:吴铭仅仅是快播公司的普通员工,不存在放任淫秽传播,没有证据证明吴铭传播淫秽视频,也没有从中获益,如果说拿工资就是受益,那么公司全部员工都受益了....

[审判长]:辩护人,你辩护的时候发表一个意见就行。

[辩护人]:根据最高法出的最新规定,我可以发表两个意见。

[审判长]:那你简单点说吧…

[公诉人]:被告人是一个什么态度?明知道有淫秽视频,但表示自己没义务去管,这是一个什么态度?

[辩护人](此辩护人面前没桌子):今天很多同事说我是来打酱油的,因为法院没有给我安排桌子,但我不能因为说法院没给我安排桌子就说法院不好。就好比,不能因为快播没有拦截淫秽视频,就说快播有罪!

[辩护人]:排半天队了,我想说下。

[审判长]:你先等下,王欣,有什么要说的吗?

[王欣]:公诉人一直想强调快播软件是***的受益者,其实快播不是***的受益者,反而是受害者。想问公诉人,如果你知道快播是播色情有关的,你听完会安装快播吗?你肯定不会!所以快播的用户是减少的,我也是受害者。

[公诉人]:关于传播问题...

[审判长]:停,这个问题就不要说了,这个我已经听明白了。

看完之后,是不是特别认同这句:直到今天我才发现,辩护人和快播CEO王欣的真实身份竟是段子手!

TAG:快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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