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第一个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框架性法律文件,旨在使世界服务业市场的开放和国际服务贸易在透明和渐进自由化条件下的新发展。
《服务贸易总协定》最终文本有四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正文,保留六个部分二十九个条款,规定了有关服务贸易的原则、规则与一般定义和范围;第二部分是八个附件,具体明确了航空、金融、海运、电信等较复杂的服务业部门的定义、范围、原则与规则,包括正文第二条的最惠国待遇豁免清单;第三部分是在“肯定列表”的基础上,各国做出的关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部门“承诺细目表”;第四部分是部长级会议决定与谅解等。
第一部分,正文。主体内容是:前言、范围与定义、普遍义务与原则、承担特定义务、逐步自由化、组织机构条款、最终条款。其中,前言提出了签订《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宗旨、目标和原。
第二部分,附件。作为《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附件涵盖航空服务、金融服务、电信服务、自然人移动等多个服务贸易领域。这些附件充分考虑了服务的复杂性、多样性和服务提供方式的差异性,对特定的服务部门以附件和部长级会议的文件形式确立具有针对性的补充规定,并未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所做的后续谈判提供指导。
第三部分,承诺细目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承诺细目表是具体反映各成员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条件和状况的有效文件,为了便于成员间的比较分析,承诺细目表采用统一格式。
第四部分,部长级会议决定和谅解。包括具体部门、具体义务和具体原则在内的11项内容,从制度上进一步保证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件的顺利执行。
服务贸易的产生几乎是与货物贸易同时起步的,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没有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商业领域。直到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日益展露头角,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已不再是货物贸易的被动服务者,成为与其并重的国际贸易的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关贸总协定从二战后产生,在所进行的几轮多边贸易谈判中,货物贸易的大部分市场已经基本开放,剩下的领域各国在短期内很难取得进展,而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才刚刚开始,有着广阔的开放领域。因此,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成为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议题。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背景和谈判过程
1.《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背景
(1)发达国家积极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在经历1979-1982年经济危机后,美国经济增长缓慢,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赤字日增,而在服务贸易领域却占据明显优势,连年顺差。以1984年为例,美国的商品贸易有1140亿美元的逆差,而服务贸易却有140亿美元的顺差。作为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美国急切地希望打开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市场,通过大量的服务贸易出口来弥补贸易逆差,推动经济增长;而各国对服务贸易的不同程度的限制,成为美国利益最大化的障碍。因此,美国积极倡导实行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
早在东京回合谈判中,美国政府根据《1974年贸易法》的授权,试图把服务贸易作为该回合谈判的议题之一,因为当时有更加迫切的问题需要解决,美国没有提出服务贸易的减让谈判,但在东京回合中所达成的海关估价、政府采购协议中写入了一些服务贸易的内容。美国国会在《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中授权政府就服务贸易等进行谈判,并授权对不在这些问题上妥协的国家进行报复。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抵制美国的提议,欧盟起初对美国的提议持疑虑,但经过调查发现欧共体的服务贸易出口量要高于美国,转而坚决地支持美国。日本虽然是服务贸易的最大进口国,呈逆差形势,但由于在国际贸易中呈现顺差,加之为调和与美国之间日益尖锐的贸易摩擦,也始终支持美国。
(2)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由坚决抵制到逐步接受。当美国开始提出服务贸易问题时,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坚决反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理由为:①服务业中的许多部门,如银行、保险、证券、通讯、信息、咨询、专业服务(如法律、会计等),都是一些资本–知识密集型行业,在发展中国家这些行业是很薄弱的,不具备竞争优势;②发展中国家的服务部门尚未成熟,经不起发达国家激烈竞争的冲击,过早地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会挤垮这些尚处于幼稚阶段的民族服务业,因此,在这些行业获得竞争力以前,不会实施开放;③有些服务行业还涉及国家主权、机密和安全。随着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谈判问题上的认识逐步统一,发展中国家坚决抵制的立场有所改变。首先,一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某些服务业已取得相当的优势,如韩国的建筑工程承包就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新加坡的航空运输业在资本、成本和服务质量上也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些国家希望通过谈判扩大本国优势服务的出口。其次,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迫于来自发达国家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认识到如果不积极地参与服务贸易的谈判,将会形成由发达国家制定服务贸易的规则,而自己只能成为被动的接受者,其利益将会受到更大的损害。因此,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表示愿意参加服务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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